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

  在劳务关系里面存在很多的法律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很多的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搞清楚,如果在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是可行的呢?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
  1、劳动合同是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书面的形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而合同是为了双方建立互信合作的前提下将双方的义务及责任明确划分,避免在出现纠纷时无章可依,无理可辩而要求事先签定的,因此合同是包含劳动合同的,也可称之为个别合同;2、用人单位(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不一致的可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单位申请调解。如用人单位强行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及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失业证明;3、工作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是已确立,但是否签定合同是其关键,如无签定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申请仲裁获得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月工资的2倍补偿;如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不论公司是否有书面通知),将要按在该公司的累计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要求上一年度的1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依次类推。4、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离职,只要提前一个月(30天)写书面申请(辞职报告),批准后可按双方协商的时间离职,不需要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工资不能扣罚及拖欠(按平时的工资制度执行)。
  二、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根据法律规定,除了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单位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即使合同有约定也是无效约定。以上内容就是劳动合同的定义以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的回答,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中如果要约定违约金必须符合上述的条件,否则约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这也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总结:在劳务关系里面存在很多的法律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很多的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搞清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工程项目管理中FICIC的索赔条款
      无论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还是在国内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的事故是难免的,往往由此造成的损失也是惨重的,除了事故风险以外,按照国际贯例还有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


·进入司法强拆程序后,房屋补偿就没法提高了吗?
      一、进入司法强拆程序后,房屋补偿就没法提高了吗?  进入司法强拆程序后,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是没办法再提高了,但如果司法强拆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或者在并不满足实施司法强拆条件的情况下......


·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
      一,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多长时间办理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立即裁定进行保全,绝大多数的法院和法官都是这样做的。但在5日内保全也是合法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


·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
      工伤的职工要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就会驳回。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具备如此专业的法律素养,所以很多情况下劳动者都有可能忘记提交某些材料,然后导致鉴定结果不如人意。......


·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
      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一、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1、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