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调解书的执行管辖如何确定?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基础上,在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调解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之一。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更有利于债权的实现,已将执行管辖条款修改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依照这一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审法院和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都有执行管辖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在这两类法院之中自由选择。
对于对调解书的执行管辖问题,也应作出宽泛的理解:调解书既是民事判决、裁定之外的其他法律文书,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执行根据,由原审理法院或者与原审理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如果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就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制作和不制作调解书的事由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调解书的执行管辖,结构格式,制作和不制作调解书的事由都是在调解书的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对于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况,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找符合管辖权的法院执行有关判决,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结: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调解书的执行管辖如何确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高空坠物起诉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在过去曾今引起了社会上的争议,因为一旦发生高空坠物的事情,关于责任户主的确定是比较难的,在侵权责任法当中规定高空坠物该怎么处理的原则,很多人对高空坠物起诉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公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变更离婚协议......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一、丹东市凤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如何?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一般有:(1)房屋补偿......
·土地使用权划拨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划拨到期怎么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
·刑事案件一审判缓公家抗诉后会如何执行?
刑事案件一审判缓公家抗诉后会如何执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缓刑后的抗诉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检察院提出,抗诉成立后应该由法院对案件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
·2023缓刑之后还需坐牢吗
?一、缓刑之后还需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调解书的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