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一、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重婚罪的行为类别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行为类别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的行为就必须会产生两次婚姻,而对于前一次有合法的婚姻的,那么第二次的婚姻就会直接宣布无效,从而不会给予任何的法律保障,在我国是属于一夫一妻制不准有重婚的行为,所以,重婚在民法典里面是不允许的行为。
  
  
  
总结: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一、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公司资产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员工要怎么追讨工
      公司资产被申请了财产保全,员工要怎么追讨工其实,一旦公司被破产清算了,那么除了公司债权人紧张之外,公司职工无疑是更紧张的主体了。要是公司资产被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被拖欠了薪......


·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20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1、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有哪些债权债务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也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那么,债权债务法律法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与国家、集......


·私人放贷是不是违法行为
      私人放贷其实最常见的就是借钱给他人,当然大部分时候借钱的对象其实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如果是陌生人,相信很多人都是不会愿意借钱给对方的。那结合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这个私人放贷的行为是......


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