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类型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作品一旦创作完成,著作权就即刻产生,不需要去履行任何手续。但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仍是法律授予的权利,为了维护国家主权、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有一些作品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诸如煽动叛乱、有伤风化、宣传迷信方面的作品。2.不适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实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尽快为公众所知,如予以保护,则严重地妨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损害社会利益,故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3.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著作权法为国内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不满足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的外国人作品,不受保护。4.超过《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作者是一个人的独著作品的保护期就是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也就是自作品诞生之日起至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号为止。如果作者是多个人的合著作品,那保护期就是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者的主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话,那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上,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看待,既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也明确了哪些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中要注意,我国对作品的保护会有一个期限,那超过了这个保护期限的作品,自然也就不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了,如果是属于《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也是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总结: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
      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务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承担责任的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的公司经营模式是不同的,因此债务承担方式也是不一样的,那么......


·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权益怎么保护?
      由于农民工讨薪难等等问题的频繁出现,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一直是热点话题。虽然《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保护自己权益的“尚方宝剑”,但《劳动合同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非常有限。那么《劳动......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


·岳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岳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国家想要更好地建设城镇,就必须要进行征收土地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同样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


·盗窃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多人共谋一起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此时可能主要是分工协作,有的人负责望风,而有的则是实际去盗窃。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会按照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来处理,自然判刑之前就要先区分其中的主犯、从犯......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类型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