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检察院批捕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说明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些民众主观上会认为被批捕的对象实际上就是罪犯,甚至会觉得批捕之后,犯罪证据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了。尽管批捕说明性质比较严重,可是,案件的调查、审判和最终的审判结果始终都是要实事求是的。批捕后也不是没有不判刑的可能性。
总结: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检察院批捕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说明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是什么?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是什么一、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是什么?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是通知对方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
·有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有外遇离婚孩子归谁如果老公出轨,那他属于婚姻过错方,而老婆又想抚养孩子,那极大的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究竟跟谁会看很多条件,比如说双方的经济收入、住宿、教育环境、生活环境......
·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纠正?
一个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同样的一个人所做出的行为也不可能完全正确,偶尔可能会犯错误。就像是我国的行政机关他所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错误,错误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去解......
·一、有关赠予遗嘱何时生效?
一、有关赠予遗嘱何时生效?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开始......
·如何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如何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一、如何区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
·深圳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社保补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