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总而言之,受伤的原因需要跟工作相关,才可能会被认定成工伤,就像有些职工在上班的过程当中跟其他同事打架斗殴,自己患有抑郁症自杀的,诸如此类的情形都不算工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职工和公司都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结: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招摇撞骗未获利需要判罚吗?
      招摇撞骗未获利需要判罚吗?一、招摇撞骗未获利需要判罚吗?法律规定只要存在招摇撞骗行为就可以入罪,所以未获利也是需要判罚的,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


·发生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


·孩子被公交车门夹住了谁负责?
      孩子被公交车门夹住了谁负责?一、孩子被公交车门夹住了谁负责乘客上下公交车被门夹伤应由公交公司担责,如果在事故发生时,乘客属于正常上下车,因公交车司机关闭车门太快,使乘客受到伤害......


·一、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称谓填什么?
      一、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称谓填什么?第一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所以填写父母的名字就行了。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


·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标准是多少?
      孕妇离婚有什么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


·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审理?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