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一、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在侦查阶段由侦察机关追缴,从罪责相适应、案件实际情况及方便执行的角度,应考虑向行贿人追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机构可以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实现刑事判决内容。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其实行贿人利用行贿的这些违法所得也会被侦办机关追缴的,追缴所得的这些赃款一般都是上交国库的,至于说犯罪嫌疑人的行贿金额,这个随着侦办机关的调查,受贿人的犯罪信息自然也会水落石出,受贿人收了多少赃款也全部都会被追缴的
总结:一、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在侦查阶段由侦察机关追缴,从罪责相适应、案件实际情况及方便执行的角度,应考虑向行贿人追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现代汽车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
·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选择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除了要知道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还需要了解离婚起诉状是怎么写的,毕竟要有书面的起诉状才能启动离婚程序。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1.停薪留职:如果单位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无薪和停留”期间,不得将其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期。2.放长假:......
·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中主观方面有哪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意或者犯罪过失是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如果仅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结果,而......
·已经还钱没要回借条怎么办
已经还钱没要回借条怎么办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欠条在......
·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
我们都知道对军人离婚法律是有特殊的规定的,因为军人作为国家的守卫者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所以在法律上有具体的适用内容,那么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因此,......
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