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

  
  生活中,因为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压力,让不少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崩溃,从而患上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他的配偶来讲也是不小的挑战,虽然想离婚,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下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与精神病人离婚?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涉及到精神病人病情的人都、司法程序如何适用的问题。
  
  (一)精神病的认定
  
  审理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首先要确认案件当事人是否确实患有精神病。根据医学定义,精神病是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异常的病。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有的意识完全丧失,有的是间歇性的。由于当事人的亲属大多没有精神病学常识,因此不能仅凭想当然的一般观察作为确定为精神病的依据。法官可在与当事人的谈话过程中,通过观察掌握其思维能力和言谈表现,初步确认其是否患有精神病,当其精神病影响案件定性时,人民法院一般会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司法程序的适用
  
  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在实体处理之前必须程序合法。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精神病患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未设监护人的,应按《民法通则》第17条第一款中的顺序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
  
  二是鉴定程序是否有必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认定精神病人的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另外,由于鉴定费用较高,从司法为民的角度看,法官应灵活掌握是否有必要启动鉴定程序。
  
  二、与精神病人离婚法院怎么判?
  
  法院在处理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案件时,一般主要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一是婚前隐瞒病情,婚后久治不愈的,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亦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二是双方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时间也较长,并生育子女的,对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对其进行法律和道德方面的教育,以不离为宜;
  
  三是如果患者一方确系久治不愈,完全丧失意识和劳动能力,甚至威胁到对方和子女的人身安全,双方无共同生活基础的,法院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的问题后可准予离婚。因此,精神病患者离婚案件既要保障离婚自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排。
  
  经过认定患上了精神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此时配偶可以要求离婚,但也是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也就是说,与精神病人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精神病人一方需要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庭进行诉讼。
  
  
总结:生活中,因为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压力,让不少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崩溃,从而患上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他的配偶来讲也是不小的挑战,虽然想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民事诉讼起诉费为什么减半预收?
      民事诉讼起诉费为什么减半预收?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诉讼费即可,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的收......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但是它的计算标准不同于其他赔偿项目。下......


·一、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姻期间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一是男女平等原则。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


·精神抚慰金包括哪些方面
      精神抚慰金包括哪些方面一、精神抚慰金包括哪些方面(一)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对了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对了怎么办?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2、工伤鉴定以......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过失投毒罪与投毒罪,都是以投毒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手段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是:(1)投毒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投毒罪是......


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