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高明手段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贿高明手段的方式有哪些?(1)主动给予。这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工作人员金钱、贵重物品,汽车、房屋、古董等;提供费用让国家工作人员旅游、出国考察、娱乐等;为工作人员提供具有现金消费功能的所谓的会员卡、打折卡、购物卡等;(2)被动给予。这主要是行为人被索贿或被勒索给予工作人员财物。该种行为方式引发行贿罪的风险以行贿人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为前提。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构成行贿罪。相比之下,工作人员只要实施索贿行为,就可以引发受贿罪的刑事风险,而不以是否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更不用问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违反国家规定”,是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经济往来”是指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或者其他形式的经济活动以及各种对外经济活动。实践中,回扣、手续费的名义很多,包括好处费、辛苦费、介绍费、酬劳费、信息费、活动费,等等。二、行贿罪的共犯类型(1)因被勒索给予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但工作人员的行为仍然是索取贿赂。(2)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不是行贿;但工作人员接受财物的行为成立受贿罪。(3)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但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贿赂的故意,立即将财物送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不构成受贿罪。综合上面所说的,行贿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向他人给予钱财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给予钱财的方式又很多种,而且呈现出来的手段也有很大种,但只要违反了条款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会被判有期徒刑,而对于判刑的标准就会结合数额的大小来进行认定。
总结:一、行贿高明手段的方式有哪些?(1)主动给予。这是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工作人员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行贿不够追诉如何处理?
一、行贿不够追诉如何处理?行贿不够追诉那么行贿者一般受到的就是行政类型的处罚,具体的处罚类型如下:《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
·父子房屋买卖协议应怎么写?
父子房屋买卖协议应怎么写?父子房屋转让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经自愿协商达......
·虚开票一般查前几年
税款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追征。超过5年不予处罚。超过追诉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
·网络诈骗是怎么定性的
一般是按诈骗罪定性。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形式,自然属于诈骗罪,量刑比普通诈骗要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第三人购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能否直接请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权属证书
第三人只能要求买受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向开发商主张。因为第一,符合合同相对性的法理。对于连环买卖,虽然针对同一标的物,且交易彼此连续,但仍属于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法律......
行贿高明手段的方式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