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一、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二、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别诉讼时效有一年、三年等。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的困境。
  上面我们为您介绍了债权人如何预防借款纠纷以及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欠款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更是一门艺术,虽然作为当事人不可能象专业人士那样了解得那么多,但具备一点法律意识是不可少的。如果您在解决欠款纠纷中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总结: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一、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证据会被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证据会被批捕吗?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是会被批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


·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都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做出赔偿的,但是交强险也有一定的赔偿限额,保险公司也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在赔偿限额内做出赔偿。那到底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


·不需要
      不需要,摆地摊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法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


·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
      夫妻要是离婚的,房子、孩子都是需要做出处理的,但这两种都是比较难处理的,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


·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
      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2018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2018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