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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可以不一致吗?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可以不一致吗?注册资金和公司实有资本可以不一致的。事实上,注册资金和公司实有资本可以不一致的情况在很多的注册公司中都会出现,毕竟公司的注册资金很多都会作为公司的周转资金,需要在日常的业务中发挥作用,不过建议不要在注册公司时因为想要显示公司的实力而虚高注册资金的金额,因为这样会让公司承担潜在的法律责任,写得越高,责任也就越大。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在注册或增加注册额度的时候体现的,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在接受所有者投资即可发生。2、比如,甲需要成立一个公司,那么甲必须确定注册资本额度,比如1000万,那么在下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前,这个数额是不变的,一直都是注册资本;接受投资者投入100万,则实收资本增加100万,这个时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就不一致了。3、注册资本是一个可变动的固定值,一般情况不会变;而实收资本是随时可变动的,两者可以不一致新公司法出台之后,公司注册资金的相关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如下: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二、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一)《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某些特殊种类公司和其经营规模,其所需要的注册资本数字有特殊要求。公司种类,经营范围多种,具体需要公司法人进行详细了解。实有资本更多说的是营利和本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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