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
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对笔录程序进行认定。辨认是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侦查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方法,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由于传统上我国对侦查人员给予高度的信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不主动对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进行审查,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侦查机关主持辨认活动、制作辨认笔录从快、从宽的情况就难以避免,伪造辨认笔录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证据形式。辨认笔录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之下通过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就其对辨认对象观察判断情况所作回答的一种书面记录,其性质为书面传闻证据。二、辨认的分类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庭审过程中,司法机关还需要对辩认笔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认定,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辨认程序来进行,涉及到辩认的程序本身就不合法的情况下,那么的所形成的辩认笔录显然是不可以作为证据的。
总结: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对笔录程序进行认定。辨认是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侦查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查明案情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一、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1、违约金与定金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虽然合同体现的是意思自治,但是违约金......
·什么是现行犯 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
提到现行犯,可能您都比较陌生,其实这主要就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而对于现行犯一般是可以马上进行刑事拘留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现行犯呢?而在追捕现行犯的过程中其投案了构成......
·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具体是怎样的?
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具体是怎样的?经济补偿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形式之一,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解失业者的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罚息能否收取复利
罚息、复利通常仅适用于金融借贷。在金融借贷中,贷款期内的利息可以计算复利当无疑问,此时复利的计算依据为结息日时欠付的利息乘以相应的利率,故复利的计算标准与结息日密切相关。贷款逾期后......
·法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有多少
一,法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有多少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
·商品质量司法鉴定有什么特征
司法鉴定机构会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其给出的鉴定结果是可信的。不同司法鉴定会有不同的鉴定机构给予不同原则、要求、步骤、价格等等。那么商品质量司法鉴定有什么特征呢?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
庭审中证人证实辨认笔录是伪造的怎么办?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