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人负重大过失责任,有偿保管人负一般过失责任。(2)按约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3)亲自保管物品。未经寄存人同意的,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否则,保管人对第三人保管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不得使用保管物。非经寄存人许可,保管人不得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3、返还保管物。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及时交还。即使有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非经执行程序强制,保管人仍应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4、附随义务。包括:(1)危险告知义务。当保管物品发生危险或者被法院保全、执行时,保管人要及时通知寄存人。(2)孳息返还义务。保管事务完成,保管人要将产生的孳息全部返还给寄存人。二、保管合同的寄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报酬义务。在有偿保管中,保管人完成保管义务时,寄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寄存人不支付约定的报酬的,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物。在无偿保管中,寄存人对保管人为保管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予偿还。2、告知义务。保管物有瑕疵,或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保管的,寄存人应将情况告知保管人。未履行此义务的,保管物因此而受的损害,保管人不负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而受损害的,寄存人应负赔偿责任。3、贵重物品声明。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中的一种,在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那一刻起才会成立。然而,这样的合同也是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一般而言,对于保管合同的解除,寄存人有任意解除权,而在未约定保管期间时保管人才有解除权,这个解除权有行使期限,当事人不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会导致权利消灭。
总结: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债权人撤销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平日生活中,我们时不时就会听到一些有关债权转让的问题。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从债权转让的含义来看,这是我们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然而在债权转......
·房屋土地使用证新政策
房屋土地使用证新政策一、房屋土地使用证新政策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
·正规借据格式是怎么写的?
正规借据格式是怎么写的?每个人总会有手头比较紧的时候,老百姓之间最为常见的借贷关系就是向亲戚、朋友借钱,不借的话引起两人之间的尴尬,但是如果要借的话一定要让对方打欠条或者借据,避......
·销售儿童劣药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儿童劣药的处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
·年最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
年最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节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压实等定额共49节,适用于水利建筑工程的土方工程。二、土方定额......
·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内部却有自己的一套支付规定。那到底企业要怎么给员工工资,才至于对员工利益构成侵犯呢?详细内......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