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一、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是有区别的;
  
  
  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从国籍来划分,可分为本国人与外国人。
  
  专利申请权人,是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具有一致性: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6条)。
  
  2、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是有严格区分的:
  
  ①专利申请权是一种单独的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并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换言之,对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有资格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可能是多方,但获得批准从而成为专利权人的则可能是其中的一方。
  
  ②继受专利权人常常并不是专利申请权人。
  
  二、专利申请费用要多少
  
  1、申请费:
  
  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明:250元 印化税5元
  
  实用新型:200元 印化税5元
  
  外观设计:200元 印化税5元
  
  4、年费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就是属于拥有作品的人才可以申请,但对于拥有作品的人不一定会成为专利权人,这一般是体现在职务发明创造中来的,所以,对于不同权利的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就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
  
  
  
总结: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一、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是有区别的;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广州社保的缴费比例是怎么样的?
      保险的种类有很多,社保就是保险中的一种,很多人你在买保险时都会选择投社保,广州也不例外,在广州,是有一定的广州社保的缴费比例,这个信息对于在广州准备买社保的人和已经买社保的人是很重......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概念与特征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核......


·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多少钱?
      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多少钱?1、国家法制的统一《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与《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责任的规定之间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偿数额规定为......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一、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


·成都市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
      成都市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公司注册流程是很复杂的,如果提前了解了公司的注册流程费用,那么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就能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而且在每个城市地区注册公司又有着它的特殊性,......


·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
      作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则会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不过,并不是您认为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监护人。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呢?我们马......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有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