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去哪里领取劳动合同

  去哪里领取劳动合同
  
  1、作为劳动者,那么只能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去劳动局申请。因此,劳动者不能自己去劳动局领劳动合同书。
  
  2、作为用人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要及时向劳动局报送签合同员工的花名册,并且及时给员工购买社保。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
  
  《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七项。《劳动合同法》现在的规定是九项,两相对比,可以发现,增加的项目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社会保险;减少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项。可以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为详细、更加具体。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滁州市劳动合同在哪里领取,随着劳动法的不断普及,在近几年中,劳动者都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总结:去哪里领取劳动合同1、作为劳动者,那么只能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去劳动局申请。因此,劳动者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司法制度方面有很多特别先进的规定也是值得一些西方国家去学习跟借鉴的,因为有很多备受我国公民都关注的案发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刑事犯罪,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所以才导致迟迟......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


·用人单位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会赔吗
      用人单位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会赔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比如说劳动者经适用合格,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比如说劳动者......


·离婚孩子的抚养给男方给予抚养费的原则是什么?
      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不代表着需要支付孩子的高额生活费用,因为对另一方来说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虽说没能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的生活、教育对方也是需要给予一定费用的,同时对方对孩子也有......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在平时的车辆的驾驶中,应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在平时的车辆的驾驶中,应注意严格的遵守交通规则,以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应选择报报警,等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那如果在交......


·信用卡封卡了可以慢慢还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还款情况,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


去哪里领取劳动合同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