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是的。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或触犯我国的劳动法律时。我国的相关劳动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样既符合我国的劳动法律,也符合我国的用人单位的发展利益,对我国的劳动市场长久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结: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是的。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未离婚要求抚养费是否可以这样做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家庭表面上看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实际情况可能会比较糟糕。比如说夫妻双方已经长期分居,但是并没有实际的办理离婚证,这种情况其实也不在少......


·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区别在哪里?
      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您都知道企业是根据设立条件、内部组织等等的不同对企业进行区分。企业分类繁多,例如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国有企业等等。其中私营企业与股份制企业是占比......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答辩状怎么写?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


·如何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如何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


·一、黄岛区醉驾抽血送检需要多久?
      一、黄岛区醉驾抽血送检需要多久?第二十九条【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


一、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