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那如果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呢?
  
  
  二、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8、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9、对于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账户的问题,则建议查询对方的收入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如果对方收入很高,则其要说明没有存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0、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涉及这方面的证据,一定要提早搜集,并且要在搜集证据的时候,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如果遇到婚内转移财产,那么可以将向法院进行申请,对于夫妻间的财产进行保全,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如果是离婚后发现被转移财产的,那么还是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对于夫妻间的财产重新分割,并且可以要求对方减少财产的占有比例。
  
  
  
  
总结: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手机之所以能够让那么多的低头族放不下是因为手机不
      手机之所以能够让那么多的低头族放不下是因为手机不仅能够满足人们通信需求还能够娱乐大众,手机麻将也趁着手机盛行的势头开始迅速融入人们的生活之中,而无论是现实麻将还是手机麻将都容易变质......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会被窃听吗?
      监视居住会被窃听吗?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不会被窃听,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


·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层出不穷,父母离婚了,苦的还是孩子,如抚养双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夫妻双方因为孩子抚养费纠纷从而闹上法庭,比如没有依法给抚养费或是长期拖欠抚养费等等。那闹上法庭了,......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城市里面高楼林立,在这些建筑建成之前涉及到很多建工工程质量的一个检测验收程序。那么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是发包方分配到工地等的技术人员来实......


·关于购买商标注意事项
      关于购买商标注意事项买商标注意事项1、商标转让人是否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如果转让人不是商标的所有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无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无效的后果。因此,受让人应该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鉴定?
      在我们的现,在许多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来辅助案件,查明事实的真相,因此当事人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鉴定。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对于司法鉴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他们就很想知道......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