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的证件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2、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
  (1)按揭贷款未到期的:需带的材料包括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具体先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2)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离婚后房屋过户需注意什么
  1、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在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4、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及时办理,而此时也需要双方配合着才能顺利的完成房产的过户。需要注意,取得了离婚房产的一方,若不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话,那么是无法对该房产做出进一步的处理的。
总结: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老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不可以
      老师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个人原因协......


·后履行抗辩权效力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效力是什么在日常生产和经营当中,您免不了因为一些事情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的签订本来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其中的规定的话,另......


·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
      被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有几种情形必须加以说明:第一个是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


·转发传播途径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吗
      属于,传播淫秽物品属于犯罪行为。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传播淫秽物品治安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


·网络诈骗几百块钱可以报警?
      网络诈骗几百块钱可以报警?网络诈骗被骗的金额有的是几百块钱,有的是几千几万元,您遭受的损失有大有效,但是您遭受到网络诈骗几百块钱可以报警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诈骗是非法行为,只要您......


·1、用人单位与员工家属签订的工伤、工亡赔偿协议的效力问题?
      民事活动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之间可以就工伤、工亡赔偿协议进行协商并达成相关协议,如果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应当认为有效。但是司法实践中,工伤、工亡事件......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