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小孩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一、小孩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用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因此,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审判实务中,一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事件,如果事故比较严重也会造成公民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和学习,那么也会给自身的生活和经济上带来影响,所以国家也是规定了公民是可以向事故责任方索要误工费赔偿,具体的误工费赔偿金额会根据受伤者的实际收入来确定。
  
  
总结:一、小孩有没有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山西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应该都认为抢夺罪就是抢劫罪吧,其实不然,抢夺罪是单独的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在公共场合抢夺他人的物品,并且数额较大。它与抢劫罪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事人是否知道。关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要根据......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流程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再审抗诉流程有哪些?(一)立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


·企业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限是什么?
      企业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限是什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抚养吗?抚养权归男方应当由男方抚养,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


·网络诈骗1000元立案吗
      网络诈骗1000元立案吗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及全面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来聊天,看电视,及购物或者是工作。也就是这样,有很多骗子看中了网上的商机,开始进行网络诈骗。随着公民信息的泄露......


·一、劳动合同都会在劳动局备案吗?
      一、劳动合同都会在劳动局备案吗?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


一、小孩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