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用,且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是如果情势发生变更,小孩的抚养费用增加等,抚养小孩的一方或者小孩均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二、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怎么办?根据上述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个人认为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平原则予以调减。如果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三、起诉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虽然与身份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性质上看,仍然属于财产权,因此,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在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及数额作出约定,那么,抚养费请求权已明显转变为一种期限数额明确的债权,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期支付,则被抚养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对于各期抚养费,应从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时效。如果离婚时并未处理抚养费问题,则在需要抚养的期间,义务履因侵权的行为和事实处于持续状态,或者,一方并不知道其抚养义务存在,即不存在侵权问题,这两种情况下,都无从确定时效起算点。但前一种情况下,子女成年之日起,侵权行为终了,因此应从次日起起算二年诉讼时效。后一种情况下,虽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自子女成年之日的次日起应当起算二十年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的,一般会在签署协议的时候约定好抚养费,不能说不支付,否则这样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当初没有确定的,后期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一般都是通过起诉解决。原告要提交对方不支付的证据、离婚协议书、对方收入证明等材料。
总结: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
我们知道,有时候有些属于个人的东西是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但是知识产权不同于其他实物性质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软件更是受人关注。那么,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相关流程您是否......
·如何理解盗窃武器装备罪刑法解释?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盗窃罪自古有之,并且其量刑时比较重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初步完善,盗窃罪的罪名也逐渐被细化,在目前刑法条文中,规定了盗窃武器装备罪,由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法......
·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法定结婚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是有一方不满足的话,那此时就不能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而在结婚条件中又分为了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那具体来说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
·偷窃罪判刑标准一千以下判刑吗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的才达到立案标准,才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
·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种类?
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种类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使参保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学生拍摄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吗?
学生拍摄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吗?不属于,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
一、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