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一、夫妻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收集离婚证据必须依法进行。人民法院立案后,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需要收集证据时,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也可直接向当事人本人进行收集调查证据;收集证据应由二个人以上共同进行,独审独记,独来独往是违法的。证据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收集调查证据必须客观,应当实事求是,绝不能凭主观意愿去取舍。
  
  收集离婚证据的方法,因证据的形式而有所不同。具体地说有文字记录、录音、录象、以及提取证据。
  
  二、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离婚证据是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离婚官司输赢的关键就在于离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离婚证据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官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然而离婚证据的收集又是一个复杂又富有技巧的过程。因此在这种时候,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他们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告诉他们应当收集哪些离婚证据,怎样收集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地,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离婚的证据。
  
  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当事人都应该积极的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这样在离婚的时候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尤其是诉讼离婚,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必然就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而实际收集证据的时候也讲究一定的方式技巧。
  
  
总结:一、夫妻离婚证据如何收集?收集离婚证据必须依法进行。人民法院立案后,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需要收集证据时,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可以调解吗?
      公民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大都通过诉讼的手段,在法律的界定下化解纠纷,这无疑是当前最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当然也有一部分民众在诉讼发回重审后选择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争端,那么,就由......


·提起商标无效的费用一般是多少
      提起商标无效的费用一般是多少一、提起商标无效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现在异议申请官费500,如果找代理办理,费用另算。《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区别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集资时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
      (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集资时,应当与职工订立借贷合同。该合同应当是书面合同,应当有企业与职工的签名盖章,合同方能成立。因这类合同一方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另一方则是自然人,......


·离婚隐瞒部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隐瞒部分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告故意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


·网贷利息高可以不还吗
      网贷利息高可以不还吗网贷利息高可以不还吗网贷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利率的36%的,属于高利贷,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利息超过银行利率24%不到36%的属于正常借贷利息,法律应该予以保护。《最高人......


一、夫妻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