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
  
  
  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条款比较多,而约定条款签订的质量有待于提高。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约定条款的事项主要有: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争避止条款,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约定条款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则与法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
  
  
  目前,许多用人单位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经试用合格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此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与经济补偿责任。所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另外,“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二、试用期内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因此,用人单位要尽可能使自己的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在劳动合同当中需要约定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其中就包括劳动的时间地点,以及劳动者工资发放等情况,当然,这些约定的劳动条款都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
  
  
  
  
总结: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交通事故诉讼的时间有多久
      如果交通事故纠纷需要打官司解决的话,此时不管是对哪一方当事人来讲,这都是十分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因此,有的人在起诉后就想要知道交通事故诉讼的时间有多久,这样自己也要有个心理准备。......


·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1、只要是法院宣判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未提起诉讼的部分是否对未提起诉讼的另一方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一条窃取、收买......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何时提出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何时提出在案件诉讼的前单思日提出,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