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标准是什么?

  随着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司法鉴定机构在案件审理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对司法鉴定机构成立实行申请审批制度,那么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标准是什么?申请成立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我们根据这些问题整理了一篇文章,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标准有哪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可委托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司法鉴定许可证》是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凭证,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准予登记的决定及《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二、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哪些行为司法鉴定机构不被允许?
  
  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
  
  (四)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五)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七)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八)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九)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我国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司法鉴定成立实行一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标准。标准对申请机构注册资金、鉴定人员数量、鉴定设备都有一定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国家才审核通过,准许其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总结:随着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司法鉴定机构在案件审理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对司法鉴定机构成立实行申请审批制度,那么司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要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形才可以。那您知道挪用公款罪的......


·对中学生打架后果有什么?
      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心智的不成熟,教育的不完善,平能行事比较冲动,还有可能发生打架这样的问题。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可能都会经历过暴力这样的问题,但是即使是未成年人也......


·用人单位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如果劳动者违约的,应支付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有些单位会有劳动者入职之后提前收取违约金......


·申请法律援助去看守所哪里办理?
      申请法律援助去看守所哪里办理?一、申请法律援助去看守所哪里办理?在此之前,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主要由申请人以信件形式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周转期较长,不利于法律援助的高效......


·怎么申请九岁女儿强制执行抚养权?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子女的抚养权常常是争论的要点所在,为了更好的抚养子女的成长,法院一般会全面考虑到双方的条件谁更适合,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后,另一方拒不执行,怎么申请九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


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标准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