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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
  
  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三、离婚证领取的程序
  
  离婚证领取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指出,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的处理可以大而化之。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在结合了上述内容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办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了吧。如果此时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因为离婚的方式不一样,那么在需要满足的条件、提交的证件材料以及手续上面都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并且诉讼离婚的手续更为复杂一些,其中往往也是因为夫妻就离婚产生了争议,这个时候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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