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道路建设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让各个城市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在高速公路方面有明显的体现。那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建设所占用的土地所补偿的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一、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如何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二、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有哪些方式呢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2、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3、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以上就是关于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若是您的土地正好被征收用来进行公路建设,您可以得到相应的征地补偿金。同时,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更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您可以继续关注本站
  
  
  
  
  
总结: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道路建设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让各个城市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在高速公路方面有明显的体现。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一般解除劳动合同时享受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寻衅滋事拘留私了还会受到处罚吗?
      寻衅滋事拘留私了还会受到处罚吗?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到寻衅滋事会面临拘留,但大多数人对拘留处罚有哪些规定还不是很清楚。根据情节轻重,寻衅滋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如果寻衅滋事拘留私了还......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证券法》对债券发行额度的规定《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该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
      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范文民间借贷产生纠纷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一审打完还会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那么您知道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怎么写吗?我们下文整理了一篇民间借贷二审代理词......


·技术开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技术开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有时候公司为了未来的发展,会选择将自己的一部分的钱投入到技术开发中。有时候技术开发的形势就是和其他的科研机构进行一定的合作了。那么为了避免公司的亏损,在......


·没签合同自动离职怎么拿回工资
      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工资应该结算到劳动者工作的最后1天。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但是员工在申......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