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贷款的条有哪些

  申请贷款的条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现代生活,贷款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频率已经越来越高,可以说贷款已经和生活、创业等密不可分,这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会关心申请贷款的条件以及贷款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一类问题。所以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有关于贷款的申请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如何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二、贷款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程序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二)办理规则
  
  1、客户申请按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
  
  2、客户提交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有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个体业主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等。
  
  (2)、所申请的贷款要求提供担保的(含抵押、保证)应提交担保材料。
  
  3、审查
  
  (1)客户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贷款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是否相符,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
  
  (2)信贷业务的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是否相符。
  
  (3)信贷业务申请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与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是否一致。在有关决议上的签章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组织文件规定。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
  
  (5)抵押或保证材料的审查,抵押物是否充足,保证人是否有能力足额保证。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材料不全,经办人需将申请材料退还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如材料齐全,再核对原件并由客户在影印件上签署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签名。确认后再填写《信贷业务评价交接单》。进入调查阶段,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4、信用评价
  
  (1)客户的整体资信状况,含人民银行的信用状况和社会信用状况。
  
  (2)资产负债状况,房产状况。
  
  (3)贷款用途,还款来源是否可靠。
  
  (4)抵押或保证是否可行。
  
  (5)审批
  
  (6)落实贷前条件
  
  (7)签订合同,包括保证或抵押合同
  
  (8)支用
  
  (9)信贷登记
  
  (10)会计核算
  
  (11)贷后检查
  
  (12)贷款回收期限和利率
  
  (三)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消费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单一利率法
  
  (3)贴现率法
  
  (4)追加贷款率法
  
  (5)补偿余额要求
  
  (四)快速办理
  
  1、个人信用贷款。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
  
  2、房产抵押贷款。房产抵押是指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从而换取银行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不会影响房产的居住权,也不影响生活质量。这种贷款方案还款年限长、贷款额度高,是企业和个人贷款寻求大笔资金的好选择。
  
  3、已贷款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当初买房已经按揭贷款的房产,或是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按现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可再次申请二次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提供相应贷款申请材料即可申办。
  
  通过上诉内容可以看出,首先,贷款的申请条件并不复杂;其次,贷款的注意事项却有很多。所以,我们希望朋友们可以重视我们为您整理的这些内容,以便于帮助自己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能够高效并准确的进行,避免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
总结:申请贷款的条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现代生活,贷款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频率已经越来越高,可以说贷款已经和生活、创业等密不可分,这也就意味着越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


·对于乱涂乱画侵犯肖像权吗?
      对于乱涂乱画侵犯肖像权吗?对于乱涂乱画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


·委托公证书多少
      委托公证书多少钱,怎么办理委托公证书?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委托他人实施某种法律行为,即需要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公证书的种类繁多,收费也不尽相同。那么,办理委托公证书......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起诉离婚不分财产可以离么
      起诉离婚不分财产可以离么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申请贷款的条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