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指身体因为外来的侵害物或者先天性疾病而导
残疾人是指身体因为外来的侵害物或者先天性疾病而导致的肢体或者重大器官的缺失,没有工作即没有生活来源,但并不代表没有劳动能力,误工费是指受害人遭受到外来的意外伤害时,受到损害,无法正常工作,保险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误工费用,那么,残疾人无工作误工费法院怎么判?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受害人在定残之前已完全治疗终结,既无需进行二次手术,也无需其他治疗,仅因受伤可能致残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该条使用的前提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受害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损失,与定残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但残疾赔偿金与二次手术期间的误工损失不能等同。残疾赔偿金赔偿的是受害人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而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是受害人在有劳动能力或存在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因需住院治疗而无法劳动造成的损失。二者的赔偿内容不同,不能用残疾赔偿金来替代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但是,又不能全额支付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因为各省市的死亡、残疾赔偿金是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算的,而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以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是职工的平均工资一般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而职工的平均工资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又有交集部分。根据保险法的公平原则,若全额支付误工费,则有重复计算之嫌,故应扣除继续治疗期间的残疾赔偿金。但是他要完成日常生活的自理或者一些家务活动,因此,残疾人有一定的误工费用,并且按照当地的平均收入以及工资收入来衡量计算,法院也应该依法判给残疾人一定费用。
总结:残疾人是指身体因为外来的侵害物或者先天性疾病而导致的肢体或者重大器官的缺失,没有工作即没有生活来源,但并不代表没有劳动能力,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的权利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对于各类事项都有了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标志了我国的法制进步,其中对于胎儿的权利也有了......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
·侵占个人财产可以报警吗
一、侵占个人财产可以报警吗?侵占个人财产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应该直接到法院起诉,侵占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是告知才处理的,而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告......
·聚众持械劫狱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聚众持械劫狱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聚众持械劫狱罪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有什么后果1、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具体如下:1、《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六条听证依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
残疾人是指身体因为外来的侵害物或者先天性疾病而导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