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二、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修改后的民法典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且在父或母探视子女时,如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这里应明确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能中止。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民法典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以下是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只要是对方根本就没有任何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特殊原因,探望孩子不是因为离婚就能够被其他任何人非法剥夺的。而且人们大多会觉得探望权是针对不抚养孩子来说的,但是在感情因素上,孩子长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又何尝不是一种感情上的缺失!
总结: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2、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司法鉴定是运用专业的手段,得出一个科学的法律依据的鉴定结果。生产生活中,不管我们因为什么事情需要去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那么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应该怎样进行......
·一、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
·子女去世作为父母继承遗产吗?
子女去世作为父母继承遗产吗?一、子女去世作为父母继承遗产吗?父母也是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去世的,父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二、继承的方式:继承是围绕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的,......
·由于各地都存在一些高危型性质的行业
由于各地都存在一些高危型性质的行业,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保护性质的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鉴定、赔偿标准就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法律规范,各地由于实际民情不同,故而工伤鉴定的标准也是不......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毁约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毁约违约金应该以合同的约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故意伤害不谅解会怎样处理
故意伤害不谅解会怎样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谅解了也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在我国夫妻离婚能探望孩子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