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

  醉驾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醉驾的危害性非常大,想必您也都是知道的。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知法犯法。醉驾往往都会发生相应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肯定是有责任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醉驾负全责呢?
  酒驾一般是负全责,但也有特殊情况,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主要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认定事故书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事故认定书,再确定事故责任。按照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什么情况下醉驾负全责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我们您也都知道醉驾一般都是负有全部的责任的,但是只要是对方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有违章的行为,那么这时醉驾的车辆一方就不应该有全部的责任。仔细体会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总结:醉驾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醉驾的危害性非常大,想必您也都是知道的。我们都知道醉驾是不对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知法犯法。醉驾往往都会发生相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胎儿具有继承权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当今社会不乏因为继承问题而导致鸡犬不宁的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利益纷争而无所不用其极。胎儿的......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立案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的......


·山东省高温补助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安抚职工的情绪,更好的保障人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并实行了高温补贴政策。近年来环境温度呈现出日益上升的趋势,高温补贴政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山东省虽不是我国“四大火炉”城市之......


·法律援助的律师负责任吗?
      法律援助的律师负责任吗?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帮助某些案件中的当事人出于贫困原因无法聘请律师而设立的一项免费律师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申请之后,会......


·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则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根据相应的......


·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除了要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就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就会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而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该怎么......


醉驾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