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

  
  购买了房屋并且确定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利之后通常都会得到一个专门机构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往往拿到的证件都会因为土地的类型而存在不同的情况,所以有很多对土地资源利用很好奇的市民就会疑问,土地使用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
  
  一、土地使用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
  
  中国现行土地证书种类: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集体土地所有证:发给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位。
  
  3、集体土地使用证:发给依法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必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不称为商品房,也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
  
  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要销售商品房的,必须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
  
  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相关知识:
  
  1、根据现行法律,划拨土地使用权就是国家有一部分产权,自己有部分产权,你要是转让该房产的话,买方必须把要给国家的那部分钱给国家,买方这时候才有完整的产权。这个比例大概在个人占70%,国家占30%。
  
  2、因为产权不完整,拆迁补偿的时候,就不同于商品房,只能补偿你自己的70%左右,具体的到时会有针对当次拆迁文件的。
  总之,如果发现自己的土地使用证间和别人有不同之处就可以直接判定自己所适用的土地肯定与他人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不管手中的证件有多少种类型都不会影响到自己使用的权利。
  
  
  
  
总结:购买了房屋并且确定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利之后通常都会得到一个专门机构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往往拿到的证件都会因为土地的类型而存在不同的情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个人诈骗被批捕后多久判刑处理?
      一、个人诈骗被批捕后多久判刑处理?诈骗批捕后,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才会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日期的有效期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日期的有效期是多少?著作权是代表着当事人对于该软件所享有的各种的专有权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则在知识产权当中也是比较特殊的,而且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就是以当地的知识产权......


·公司法人一定是董事吗?
      公司法人一定是董事吗?公司法人的身份是在设立之后就会获得的,之后,为了更为方便的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利益的关系,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人能力的主体,担任法人代表、董事以及董事......


·违反行政许可有什么后果?
      违反行政许可有什么后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本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其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


·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同时,是否允许
      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同时,是否允许一、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同时进行可以吗?这个是不可以的。管辖异议被驳回可以申诉一次。不过没有新的事由,还是被驳回的。当然要是拖延时间的话,可以提的。反诉......


土地使用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