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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O元。
  
  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1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离婚财产公正
  
  1、准备离婚财产公证所需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提交的财产协议书签名。至此,离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由此可见,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收费各地都是在400元左右的,因为我国对于公证机构的收费标准还是有统一的规定的,其中明确提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费用。可是奉劝您在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之前一定要结合实际状况,有时我们没有必要再去多花这400元的公证费,财产分割公不公证,法律效力都已经有所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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