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订立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1、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 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订立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订立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的具体内容应由遗嘱人自己决定,但是,遗嘱是对遗产和其他事务的处分和安置。所以遗嘱应当具体、明确、清晰、便于执行,防止发生纠纷。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首饰、衣物等个人用品,还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否则,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集体为受遗赠人的。也应写明其单位名称等。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并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在遗嘱中,府当指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继承或受遗赠的具体财产的名称、份额或数量等。如果指定由数个继承人或受遗脂人共同继承或受遗赠某项财产的,应当写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得的具体数目或份额。但如果未写明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某项财产的数量或份额的,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或受遗赠权,即应当平均分配该项遗产;遗嘱中尚有没有处分的财产的,该财产即视为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义务,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遗赠的前提条件。例如,遗嘱人立遗嘱将某项财产遗赠给他的某位生前好友,但又指明该好友必须将遗嘱人的幼子抚养成人;又如,遗嘱人孑然一身没有亲人,遂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遗赠给他的一位邻居,并要求其在遗嘱人死后料理他的后事等。遗嘱人还可以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等,例如,在遗嘱中责成继承人将所遗留的数间房屋,送给小学校改建成教室,或者用于科学实验室等。5、再指定继承人再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人为防止指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被剥夺继承权或者先于遗嘱人死亡等情形的发生,致使指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时,而在遗嘱中再指定有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弓明:他的存款若干由儿子继承,若儿子先于他死亡或放弃继承时,该项存款由其兄继承,则该人之兄即为再指定继承人。遗嘱中的再指定继承人。只有在指定继承人空缺的前提下,才可实际享有继承权。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罗列了出来。订立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也都有十分清楚具体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遗嘱的订立看似简单,但如果遗嘱人没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订立,遗嘱则很有可能会无效或者是部分内容无效,相信这并不是遗嘱人会愿意看到的后果。为了避免所订立的遗嘱可能会无效,建议您在订立遗嘱时,如果有产生疑问,就要及时向遗产继承专家律师咨询。
总结:订立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1、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民事诉讼证人证词范本
民事诉讼证人证词范本在诉讼中,我们要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证据有人证和物证等,证人证词要怎么样呈现在法庭之中呢,民事诉讼证人证词范本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了,具体怎么写,的我......
·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有哪些内容
北京房价令许多人都望其项背。因为小产权房价与一般商品房房价差距大,所以许多人转身投向小产权房。但哪些房子是小产权房呢?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北京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一系列的问题难道了......
·其他继承人如何推翻公证遗嘱
其他继承人如何推翻公证遗嘱一、其他继承人如何推翻公证遗嘱?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推翻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流程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2、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财产4、接管公司债务5、设立清算帐户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
·为什么需要建筑法律师?
为什么需要建筑法律师?一、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我所建筑工程律师团队可为国内外建筑企......
订立遗嘱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