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三、工伤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有上文内容可知,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一般是在员工治疗结束后一年内办理相关手续及发放工伤补贴。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工伤和公伤是有区别的,工伤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补偿,而公伤则不可以。如单位一年内未给员工报销医疗费用,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总结: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公开宣判和开庭宣判有什么区别
      公开宣判和开庭宣判有什么区别“开庭审判”是指双方或者代理人到庭当面对质。它的相对概念是“书面审理”,也就是不听双方代理人的言辞辩论,这个在一审中很少见。好像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有......


·收礼受贿犯法吗?怎样算是受贿?
      还记得“老虎”、“苍蝇”一起打吗?没错,这是针对贪官污吏受贿情况的严厉惩治。但是即便不是政府官员也会有此类现象,或是一个公司高层,亦或是学校的老师,总之哪里都有可能。但似乎究竟受贿的......


·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政策,对于
      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政策,对于整个社会环境而言,该项政策必然是有益的。通过限制企业污染的排放从而达到降低污染总排放的目的,但是该项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


·一、离婚老公把财产都给老婆可以吗?
      一、离婚老公把财产都给老婆可以吗?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的人跑了怎么办?
      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的人跑了怎么办?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的人跑了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


·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怎样的?拘留37天后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这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核→批捕→逮捕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