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构成侵犯肖像权?情况都有哪些?

  我们现在的人越来越关心我们国家法律中对我们赋予的各项权利了,因为时代的改变我们对法律也越来越重视了。我们国家法律中赋予我们的权利其中就有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事件也有非常的多。那么什么情况下是侵犯肖像权,如何构成侵犯肖像权呢?
  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在我们国家法律中对如何构成侵犯肖像权和构成肖像权的情况其实都有了解释,我们国家的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如果未经过本人同意使用照片的同时利用本人的照片进行牟利的行为这样就构成了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规定还有很多,所以了解相关的法规是对我们有好处的。
  
  
  
总结:我们现在的人越来越关心我们国家法律中对我们赋予的各项权利了,因为时代的改变我们对法律也越来越重视了。我们国家法律中赋予我们的权利其中就有肖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一样,都属于社会抚养费的范畴。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银行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银行风险种类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例如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


·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订合同。卖方提供了......


·转按揭的房子是可以过户卖的
      转按揭的房子是可以过户卖的,但是银行一般有些规定,没有满一年需要交一定的违约金。所以您可以用原有房主的首付款去银行办理业务,提前还贷,然后在办理过户的手续。买房的时候通过按揭贷款方......


·家庭分割财产协议范本怎么写
      家庭分割财产协议范本怎么写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一、在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吗?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也需要支付抚养费,男方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


如何构成侵犯肖像权?情况都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