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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申请条件:
  
  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
  
  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
  
  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请时限:
  
  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职工因工死亡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③《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明》
  
  ④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工伤者在受到工伤后,应由本人或者单位亲属进行积极的上报,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书写工伤申请书。这类事件您还是要积极的进行办理,以免错过了法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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