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划痕险算商业险出险次数吗?

  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汽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特别是汽车的剐蹭,更成为每个汽车车主的噩梦,因为汽车剐蹭不仅仅很容易发生,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维修,而汽车的保险中有着这一项,就是划痕险,那么有些人不禁要问,划痕险算商业险出险次数吗?让我们通过法律知识了解一下。一、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1、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2、划痕险有赔付金额的限制,如果当初投保时保额为2000元,当划痕险的理赔金额到了这个数额后,保险公司就会终止合同,不再进行理赔。划痕险在年度保单内是不限制次数的,但仍要看车主的保额,每次的损失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二、划痕险影响明年保费吗1、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划痕险是对车损险的补充,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该险种的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2、划痕险多适用于已投保车损险、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的非营业用车。不过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限额,则划痕险的保险责任终止。3、划痕险出险会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就是说如果车主上一年度出险次数多,那么第二年车险保费就有可能享受不到优惠甚至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投保划痕险的车辆被多次划伤,可以考虑一次性理赔,这样可以减少出险次数的统计。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此外,不少保险公司都对划痕险设置了免赔额,免赔率在15%到20%不等。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问划痕险算商业险出险次数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我国的保险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是保险公司所必须遵守的内容,所以说,保险法中将划痕险纳入了整个车辆保险体系之中,也就是说,在发生剐蹭事故后,划痕险是必须赔偿的一个险种。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汽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特别是汽车的剐蹭,更成为每个汽车车主的噩梦,因为汽车剐蹭不仅仅很容易发生,也需要大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农村离婚财产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就连相对传统的农村,离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在财产分配上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农村离......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公安机关是有权利做出相关的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行政拘留......


·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害是怎样进行赔偿呢?什么情况下才算作是恶意抢注商标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吗?
      交通事故伤人扣车吗?一般都是多少天?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交通事故伤人扣车吗?一般都是多少天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交警现场调查......


·一、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都?
      一、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都有哪些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


划痕险算商业险出险次数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