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中国每个地方政府对本地的土地征收支付补偿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地区可能因为土地本身的市场价值就比较高而必须也要相应地给被征收公民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下面我们就以西安为例子,给您介绍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第十四条 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
  
  第十五条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称年产值)计算。征用耕地按年产值四至六倍补偿;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年产值二至三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其他土地按其相邻耕地标准的50%补偿。
  
  被征用土地年产值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第十六条 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二亩以上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三倍;
  
  (二)人均占有耕地一亩以上二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五倍;
  
  (三)人均占有耕地五分以上一亩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七倍;
  
  (四)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上五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八倍;
  
  (五)人均占有耕地三分以下的,为该地年产值的十倍。
  
  第十七条 按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被安置的村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地年产值的二十倍。
  
  第十八条 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不得铲除。确需铲除的,必须经同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已下种的,按当季产值的50%补偿;在生长期的,按当季产值的70%补偿;在成熟期的,按当季产值补偿。
  
  第十九条 被征用土地是整片林地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被征用土地上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为:幼龄树,按栽种投资的二至五倍补偿;中龄、成熟树木,以出材量按国家规定价格补偿;有收益的经济树木,按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
  
  第二十条 农田水利设施中的不动产按重置价补偿;已报废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土地上的坟墓,由统一征地机构以公告形式通知坟主在限期内迁移,并向坟主支付迁葬费;逾期未迁的,按无主坟处理。
  
  第二十二条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种植的作物、树木和兴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多余劳动力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险,不得分给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或者占用。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被征收土地的西安市民可以直接按照文章来衡量自己活得的补偿是否符合了法律明确的补偿标准,如果发现自己实际拿到的补偿少于标准的就可以向政府索要,如果索要不成就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总结: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中国每个地方政府对本地的土地征收支付补偿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地区可能因为土地本身的市场价值就比较高而必须也要相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公司解除孕妇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解除孕妇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孕妇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


·现在大多数的私企其实都是按照了规定
      现在大多数的私企其实都是按照了规定,与入职的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这对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是一种保障。而不同的私企中,因为从事的行业不同,自然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内容也存在差......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谁所有?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谁所有?在公共地方施工或者在开垦荒地时,如果不小心在地下挖出贵重物品,除了文物您觉得应该上交国家外,而对于其他物品通常您可能都觉得这属于无主物,应该归发现的人所......


·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
      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一、婚姻法中女方婚内出轨是重婚吗?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


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