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法律虽然要求我们不能侵犯或者伤害别人,但是在面临即将发生自己身上的侵害的特殊情况下采取了合理的防御措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只要不超过最低的伤害限度就不会被认定为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被害人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一、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二、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设定正当防卫是为了让被害人能够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对不法侵害作出合理的防御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但是这不代表被害人就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去反过来伤害加害人。
  
  
  
总结:法律虽然要求我们不能侵犯或者伤害别人,但是在面临即将发生自己身上的侵害的特殊情况下采取了合理的防御措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只要不超过最低的伤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根据相关公式计算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公式计算和相关法律规定,一杯啤酒算是酒驾中的饮酒驾驶了。您都知道,被交警查酒驾,是要测身体的酒精含量的。呼气检测的影响原因太多了,验血的话,交警和司机会觉得更麻烦些,不过检......


·两人打架导致一人轻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两人打架导致一人轻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性格比较轻狂的这些人甚至可能就是因为别人看了一眼都可以成为自己动手打架的理由,同时可能也是某些社会底层人员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用这种暴力的行......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这一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害人需要进......


·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多长时间?
      一、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多长时间?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


·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
      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一、土地纠纷的特征有哪些?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


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