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现实中,用人单位拥有对劳动者奖惩的单方权利,双方发生纠纷也是难免的。那么,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 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就应当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二)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应就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的事实举证;(三) 劳动者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者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四)
  劳动者主张工伤赔偿的,应就存在因工伤害的事实及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及鉴定时间、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及所需交通费和食宿费、应安装康复器具的证明及费用等事实举证;(五) 女职工主张“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应就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事实举证;(六) 依法应由劳动者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二、劳动争议的证据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在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举证责任是很重要的,毕竟要想维护自身的利益,肯定是离不开证据的提供。具体劳动争议的证据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实践中,收集这些证据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讲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收集证据,进行举证
总结: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庐江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庐江县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前期的拆迁补偿工作,如果拆迁款能及时到位并对拆迁户合理的补偿的话,拆迁的进程就能和谐的开展开来。而拆迁补偿工作离不开拆迁政策的......


·生产销售劣药罪300万怎么判刑?
      犯本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处罚: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要多久才能结案?
      相关律师解答仲裁通常是45天,如果案件起诉法院,那时间会在3-6个月左右。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


·认缴制年审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认缴制年审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认缴制年审注册资本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年检已经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并且对于注册资金已经改为认缴制,二者并无利害关系。《企业信息公示暂......


·安装电梯受伤员工有责任吗
      一般没有,由由承接电梯安装的企业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