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么,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兹有 部门同仁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 ,因 原因于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提示: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提前解约、开除、除名、辞退的原因一定要写清楚。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为您做的相关解析。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现实生活中被广泛的运用,但是,我们在此也要提醒广大的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有一定的格式的,同时并非所有的用人单位都需要应聘者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应聘者在应聘时也要做出合理的分析。
总结: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复议和诉讼时效是什么?
      通常人生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去注意人生安全,事故发生之后一定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因此按照相关法规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在工伤认定之......


·结伙斗殴认定标准是按什么来的?
      结伙斗殴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治......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


·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
      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一、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人与人之间依靠信任来建立合作关系,而企业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则通过合同来建立合作关系。我们通常会看到明星与合作公司关系破裂即违约的新闻,......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