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理?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些地方,经常会发生一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实际上不难发现这些打架斗殴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可能都是醉醺醺的,这就是在酒精作用下人们容易冲动,所以容易发生一些争斗。很多人对此都想知道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理?
  
  一、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理?
  
  1、轻微伤只是民事赔偿,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双方都有损失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
  
  3、在责任范围内的金额可以抵消。
  
  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
  
  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1、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首先必须向您明确的是酒后因为寻衅滋事所导致的轻微伤害是属于民事方面的案件,因此需要当事人对此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话一般是双方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行的话可能会走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总结: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些地方,经常会发生一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实际上不难发现这些打架斗殴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如何应对在国内抢注册国外品牌商标的情况?
      如何应对在国内抢注册国外品牌商标的情况?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已经被抢注的情况下,应当对在先抢注商标按照具体情况提起无......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上的代位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


·销售假药多少金额订罪?
      一、生产、销售假药多少金额需要立案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


·法院多久同意破产清算?
      法院多久同意破产清算?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


·2023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
      一、应该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工程量纠纷判决依据有哪些
      工程量纠纷判决依据有哪些?建筑工程的工程量的多少是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工程量的增加或者减少,造成工程价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而引起合同纠纷,那么,工程量......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理?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