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区分根据《民法典》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区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作如下区别: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综上所述,夫妻对于一方财产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认知,不要当“法盲”,必要时,也要签署婚前协议,确定哪些属于一方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减少夫妻之间因为侵权夫妻共同财产而引起的的争执。婚姻法是为保护夫妻双方利益所制定的法律条文,我们都应该尊重法律,尊重自己的配偶,毕竟那是一辈子的人哦。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通过律师进行咨询哦。
总结: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区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作如下区别: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有什么规定
夫妻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会引发很多矛盾,甚至走上法庭上抗争这一步。其中财产划分有共同财产的,有个人财产的,具体范围的划分也要根据具体条文来细数,为了更好更快......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有规定多少立案吗?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我国营业执照挂失流程?
一、我国营业执照挂失流程有哪些1、先登报声明(市级或以上报刊)2、带上未丢失的执照原件,补照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登报的报纸原件。到所属辖区工商所办理补照。3、补照和注销可同时......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效吗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效吗?在原有合同期限内,约定条款内容发生了变化或更改,权利和义务随之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从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看待?这需要依照具体......
·醉驾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醉驾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二、......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相信您都知道,诉讼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然而却也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现实中,有的人在需要追讨欠债的情况下,往往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自然也......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区分根据《民法典》规定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