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算,扣除餐费。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七、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八、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3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3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乙方职位为:高级经纪人。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为:
  
  1、 为甲方招揽房地产经纪人服务代理、物业租售、物业金融业务等事宜,并为甲方赚取业务佣金。
  
  2、 乙方应将其招揽的业务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部交给公司,乙方无权取消、取走、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在本人提成中扣除应纳之税和所欠甲方的债务。
  
  4、 乙方服从及执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签订本合同视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中联房产招聘、培训、转正、调职、离职管理规定》、《薪资及提成制度》、《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盘客管理暨房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及签约规范管理规定》、《店面形象要求制度》、《业务部门绩效管理制度》等(下统称为公司制度)。
  
  5、 转正标准(同时达到①、②、③项予以转正,单独达到④项予以转正):①连续3个月达到5000元/月以上业绩或者3个月总业绩达到20000元。②绩效平均分数不低于315分的标准。③通过资格考试。④6个月内完成3万5000元。
  
  我们现已带来了以上材料了。入职协议根本迥然不同,合同内有必要写明企业和职工的信息等相关准则,假如职工一旦违背这些准则,或着在入职协议规定的人间范围内未到达公司的条件的,公司就有权免除劳作合同,而不给予任何赔偿。所以,我们在入职签署这种协议的时分也要多加留意。
  
  
总结: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大连劳动仲裁程序
      大连劳动仲裁程序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社会法制也逐渐得到了完善。当然,生活中也避免不了诸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例如,民事纠纷,劳动仲裁等等。下面将以大连劳动仲裁程序为例,普及一......


·信用卡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人们遭遇信用卡诈骗后,应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不法分子,法院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进行量刑......


·一、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由于劳动者工作的失误满足被辞退的标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任何赔偿;如果是劳动者......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有什么标准政府对企业用地进行征用时,会涉及到企业拆迁。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会有一段时间停止营业,或者也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那对于企业中的员工来说,企业拆迁......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归谁?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归谁?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


·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