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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申请时效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劳的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部门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局内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申请。
  
  三、提交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另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通知受理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齐全、管辖部门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
  
  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而如果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举证。
  
  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六、处理结论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案件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视同工伤”或“非工伤”的书面结论。
  
  七、救济渠道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只能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这里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也就是指各地的人力资源社保保障局。在流程上面的要求其实各个地区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细微的地方可能有一些差异。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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