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应付当前的这场官司,如果说所谓的法律援助却仍然需要当事人交少部分的代理律师的费用,可能法律援助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额外的负担了。依然有一些对我国法律援助概念不是特别了解的人会非常的担心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一、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按实际情况,法律援助只是免费提供援助律师,对于诉讼费依然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存在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援助的特征是什么?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一般情况下的法律援助是指需要当事人交诉讼费用就可以了,可是想要申请诉讼费用都减免的这部分群体必须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明。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当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以不收取诉讼费用的对象,例如残疾人,低保对象,或者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的这些,整场官司当中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
  
  
总结: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应付当前的这场官司,如果说所谓的法律援助却仍然需要当事人交少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怎么样?
      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怎么样?最近两年政策放开,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家数及其管理的资金规模都快速增长,我国资本市场仍散户市场向机构市场转变趋势明显,PB业务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机遇。截至201......


·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
      随着汽车在我国的逐渐普及,我国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在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之后,有的责任人却以各种理由为由迟迟不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迟迟不赔偿怎么办?今天,您就和......


·缓刑最低是多少个月?
      缓刑最低是多少个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


·保险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规定是什么?一、保险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规定是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一、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


·销售人员是每个企业比不可少的职员类型,公司的利润发展离不开销
      销售人员是每个企业比不可少的职员类型,公司的利润发展离不开销售人员。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以提成款的方式给销售人员计酬。那么提成款是劳动者的工资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