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随着法制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这四个字现在已经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比如:违反交通规则,交警开出的罚单;企业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卫生局警告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那么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个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公安机关也享有一定的裁决权。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具体有三类: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这里的市,指县级市而不是直辖市、地级市。在火车、轮船、林区、飞机上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公安段、铁路工程局和勘测设计院公安处、公安段,交通、港航公安局(处)公安分局、航务工程局公安处,民航公安处、公安分处、县一级的林业公安局、公安处等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裁决。以上公安机关裁决超过5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3.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没有委托的权力)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委托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委托书。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执行,但不得采用当场处罚。以上就是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虽然行政处罚不同于刑事案件的处理那么严重,但也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屡次处罚仍然没有改进的话,相关机关有权力上报上级单位,进一步的处理。同时,公民有监督举报危害社会不良行为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违反我国行政法规的行为,也可以向有关单位间距和揭发。
  
  
  
总结:随着法制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这四个字现在已经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比如:违反交通规则,交警开出的罚单;企业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卫生局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算重婚吗?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具体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所谓有配......


·现在强奸罪坐几年牢
      强奸罪坐几年牢,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3、......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可以吗?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可以吗?可以会见嫌疑人,具体情况如下:1、律师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有时并非一次会见就能够建立,因此在第一次会见时不宜操......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


·《民法总则》第145条释义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45条释义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45条内容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


·商标权续展的次数是多少
      商标权续展的次数是多少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


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