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消费者保护法十倍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食品如果不安全的话,涉及到得人数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对于消费者保护法当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严厉打击的原因。那么消费者保护法十倍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一、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二、关于十倍赔偿的解读(一)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是根据民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在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在财产关系方面表现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所破坏的财产权利;在人身方面,除恢复人身权利外,还必须赔偿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对于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除了适用本条规定外,还要依据《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承担民事责任。(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一款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是指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惩罚性赔偿是一项很古老的制度,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惩罚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为,特别是故意或恶意所致的行为。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疏导受害人的愤慨情绪,防止受害一方因为侵权方的恶意侵权而采取一些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全面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却没有得到承认。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案件的损失赔偿额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使受害人一方回复到没有受损时的状态。三、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2)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这里需要指出三点:一是,因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食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食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食品生产者的责任,食品销售者赔偿的,食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食品销售者的责任,食品生产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有权向食品销售者追偿。二是,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食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三是,因食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这个十倍的赔偿金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会支付的,他指的是如果作为生产者生产了一些不符合标准的食品,那么是需要承担十倍的赔偿金的,那么作为销售者,如果明明知道他是不符合标准,还销售的话也需要承担。
  
  
  
总结: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食品如果不安全的话,涉及到得人数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对于消费者保护法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人格的事件出现,这样的行为给受害人的精神以及生活方面都带来了影响。这样的行为有的构成了诽谤罪和侮辱罪。那么诽谤罪和侮辱罪......


·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报案。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工会的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工会的,如果没有的话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并不是所有权利都是工会享有的,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不享有的权利是什么这一问题,我......


·违章停车贴条怎么申诉
      违章停车贴条可以通过任何的交警大队进行申诉。到地方的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撤销处罚的理由需要充分填写后,带上自己已经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以及违规的处罚决......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户口迁出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消费者保护法十倍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