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备案有具体方法的规定,但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进行劳动合同的备案,只有部分地区做出了备案的要求。我国劳动者众多,一一备案可能会增加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不签订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备案相关的分析和资料:
  
  一、劳动合同备案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二、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三、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四、劳动合同是如何备案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订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鉴证时,当事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二份(注:劳动合同文本应用钢笔真写严禁涂改),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 劳动者身份证明:
  
  如劳动者是调入的,其中本市调入的,应提供该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外地市调的,须提供劳动部门批准调入通知书。
  
  如劳动者是新分配到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就业通知书。
  
  如劳动者是退伍军人,应提供由国家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军人分配介绍信。
  
  如劳动者是新招用人未就业且不属上述情况的,应提供招(聘)工表。
  
  (4)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2、续订劳动合同鉴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劳动合同(即:期限已届满的劳动合同)或原劳动合同的鉴证花名册。
  
  3、双方当事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应加盖单位公章,需职工亲笔签名或盖章的职工签名或盖章。
  
  4、用人单位分立或者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享有和承担。需要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期限。
  
  用人单位资产性质或者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其主体资格未改变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主体资格改变的,变更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原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
  
  5、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
  
  6、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备案的意思是在劳动局进行备份存档。因为双方签订正规合同后,该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没有必要进行备案,发生纠纷时,直接使用劳动合同原件上诉即可。有需要可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总结: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备案有具体方法的规定,但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进行劳动合同的备案,只有部分地区做出了备案的要求。我国劳动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沈阳五区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权利人对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凭证,关于这一证明,我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是需要到相关的专门单位办理的,并且在办理的时候我们需要交相关材料交齐全过后才可以办理,下面是我们举的......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需要返还
      恋爱之间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通常认为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尤其是大额的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明白这属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接受。一旦双方分手,在此之前的赠与则失去了条件,因......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


·对于加班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加班赔偿工资怎么算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应付额度50%至100%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是非常的危险,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可......


·工地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地上工作的劳动者工作环境相较于在办公室内工作的人员来说,受到工伤的机率会更大。?因此,建设单位一般都会为这些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可以支付劳动者的工......


劳动合同未备案什么意思?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