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
  
  家暴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遭受家暴的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护,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具体来说,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若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会被受理的。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我们可以知道,那些实施了家暴的民事主体,不仅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且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故而对于那些实施了家暴行为的民事主体,是会遭受到行政处罚的,且还会被责令停止家暴行为。
  
  
总结: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家暴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遭受家暴的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护,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况是什么?
      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况是什么一、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的情况是什么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


·餐厅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单位破产营业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


·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作为不同的公司、个体户其实都是有自己的经营范围的,尤其是对公司、企业,我国要求在成立的时候就明确其经营范围。而现实中却出现了一种特许经营,那您......


·债券抵押担保债券是什么
      债券抵押担保债券是什么一、债券抵押担保债券1、债券抵押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


·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经济越发达,各个企业、个人之间的联系就越多,如债务关系、合同关系等。特许经营合同是属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两者存在一定的支付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