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公民如果犯了罪就会被判刑,而对于符合某些条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对其判处缓刑。可以说缓刑是对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一种表现,不过,犯罪嫌疑要想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此外,缓刑是具有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具体缓刑考验期有多长?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缓刑考验期一般有多长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上文中都有详细为了罗列了出来。对于一些会被判死刑的犯罪,能否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关系着犯罪嫌疑人能不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实践中,如果您有亲属涉嫌死刑犯罪,那么联系刑事辩护专家律师则异常重要,只有在律师专业的证据收集以及罪行辩护下,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争取到缓刑的判处,增加生的几率,毕竟我国的死刑还没有被废除。
  
  
  
总结:一般情况下,公民如果犯了罪就会被判刑,而对于符合某些条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对其判处缓刑。可以说缓刑是对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一种表现,不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个人合伙侵占怎么找证据
      可以搜集物证,书证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侵占罪是自诉案件,意思是必须要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如果你有证据,对方不但要归还侵占你的财产,还要赔偿你的损......


·签立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多久
      签立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多久试用期辞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发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当然,部分单位会要求提前多少天辞职的。这个是不合法的,但是为了能跟顺利的那到工资,劳动......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是怎样的?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的行使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在......


·继承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怎么判?
      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治国方针,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以及侵权行为都会依据法律来解决,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传播传染病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将会给他人造成严......


·著名拆迁维权案例
      著名拆迁维权案例一、案情:先生为滁州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2007年起为扩大经营,征收了滁州市南谯区村集体土地9390平方米,并对其中7508平方米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在其土......


争取缓刑时要符合什么条件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